规自局在我们多名业主提醒开发商造假冒充业主签名的造假申报变规的情况下,还组织变规的听证会。会议上宣布变规后的规划图后,让大家填写意见表,不让不同意变规的业主讲话,填写完意见书后,整个会议召开了只有15分钟左右,匆匆忙忙宣布散会。为此我举报规自局损坏不同意变规业主利益,官伞保护开发商。
散会后,不同意变规的业主代表们去规自局上访,接到人员推诿,很久后才接待,且只记录不回答任何问题。我们提出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1.为什么在我们通知规自局开发商造假,假冒业主签名(法院已经判定开发商假签名),提交假报告,并且在开发商违规变规的情况下,还召开这个会议。按照天津市规划管理条例,以法院的判决为依据,为什么规自局在此种情况下召开听证会,为什么违反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86条,关于存在违法行为时三年不得进行变规审批的相关规定。
2.这次变规是政府要求开发商变规的,还是开发商自己提出的?如果是政府要求的,请出示相关的文件;如果是开发商提出的,我们就要询问如果不变规那么2013年5月已经批准的规划是否可以继续执行?这次变规的目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