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2019-06-28
 标题:关于团泊镇物业办相关人员不作为及金地小区召开业主大会的问题
内容:

各位领导:

我们购买的位于静海区团泊镇金地长湖湾项目住宅,销售时所承诺之各种小区配套至今均无法按期交付使用。自入住后发现金地物业极不称职,种种恶行不在此赘述。金地物业与镇物业管理人员沆瀣一气,坑害业主利益,阻挠小区成立业委会。团泊镇社区办主任王伟消极怠政、对小区业主的诉求视若不见,对相关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其认为没有必要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镇物业办的领导不仅不急百姓之所急而是为成立业委会设立诸多障碍。

下一步小区将要选举业主代表并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作为金地小区的业主们,我们有以下几点诉求:

1.强烈建议镇政府相关主管领导及静海区物业办的相关领导出面,对金地物业的种种恶行予以调查。

2.对镇物业办相关人员的懒政、怠政、不作为问题进行问责。

3.调查金地物业与当地镇政府物业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串通问题。

4.请区物业办相关同志出面确立业主代表资格、选举业主代表,尽快召开业主大会。

5.请区、镇政府相关领导出面监督业主代表选举方案并协调各部门尽快落实以上问题,最终给小区业主们一个满意的答复,谢谢。

以上问题望大力协助为盼 金地长湖湾小区业主们。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7-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7月4日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关于金地长湖湾紫乐澜轩小区成立业委会,团泊镇政府积极推动成立业委会的工作,目前的工作进展,筹备组安排专人负责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管理规约修订意见及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对于选举业主代表的方案经筹备组反复研究并多次修改,对某项条款筹备组还存在异议,就此问题邀请市、区住建委物业办领导就筹备组提出的成立业委会问题作出解答。现镇政府社区办与筹备组成员积极地沟通中,已达到共识,2019年7月20日本周六再次召开筹备组会议,会议内容: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管理规约》、3、《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4、《关于金地长湖湾紫乐澜轩选举成立业主代表的选举办法》、5、《关于金地长湖湾紫乐澜轩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五方面内容,筹备组全体商议通过后,及时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征求全体业主的意见,下一步进行业主代表选举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团泊镇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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