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9-06-24
 标题:团泊新城在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期间是否停止施工
内容:

您好我2017年在团泊东区团泊湖墅买的房,现在开发商以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国家环保不让施工为由延期交房,我想问问团泊东区2017年10月到2018年3月环保期间是不是真的不让土石方施工,如果不让施工国家是不是给他们下发相应不让土石方施工的文件。我再网上拆看的结果是可以施工,我想确认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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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6-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根据《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津党厅【2017】82号)、《静海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津静党办发【2017】49号)相关要求,全区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工作、房屋拆迁(拆除)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作业,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非特许施工项目按照方案要求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文件制定部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住建委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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