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9-06-05
 标题:拆迁石头做肩没给钱,房子不够住,东西没地方
内容:

我们家石头做碱的地基没有给一分钱,当时拆迁人员给的理由是没有石头做碱这一项?拆迁给的是地上物钱,我们家石头为什么不给钱,他不是地上物,不是属于我们家的?无论按照什么条款,你们就是没给钱啊?您能告诉我国家制定哪个政策条款说明这个不给我们钱了吗?我门家房子多,给弟弟结婚准备了新房,可是拆迁时候,当时弟弟没娶媳妇,弟弟要结婚,和媳妇孩子只能住我父母90平,,我爸妈住60,这60有奶奶15.奶奶定期来我家住,我家原来三个房子都放东西,现在东西没地放,人也没法住,国家想让我们百姓安居乐业,我们家因拆迁致贫,请领导们做主,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6-26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6月13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小城镇与评估公司沟通,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单中已经把石头碱纳入房屋评估值里作出了补偿,并没有单独体现出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子牙镇

2019年6月26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