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6月4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津政办函【2018】39号),文件内容:学校运动场馆向社会开放需要达到以下条件:(1)学校体育场地区域与学校教学区域相对独立或隔离,体育场地开放不影响学校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2)学校体育场地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范,有相应监控设备、场地灯光照明,有明确的责任区分和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条件、机制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和能力。(3)学校体育场地在满足本校师生教学、训练、竞赛、课外体育活动需求的基础上,还应有向社会开放的容量和时间段。(4)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等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施周边显著位置要设置体育器械使用方法指示牌和安全警示标识,张贴安全须知。
按照学校运动场地开放条件要求:1、静海区教育局正在积极推进,分期对部分学校运动场地改造工程。2、改造建设需要筹措一定的资金,还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3、改造任务完成后,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相应的开放管理办法。力争年底改造完成,逐步向社会开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