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0-08-21
 标题:关于“天水印象”延期交房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天水印象二期的业主,天水印象已经延期近一年未交房,说是开发商与建筑商有经济纠纷,交房时间遥遥无期,业主们十分着急,请政府帮我们解决困难,我们买房太不易了,请问政府天水印象的经济纠纷现在进展如何?如果开发商一直不能交房 会不会成为烂尾楼!请政府帮助我们解决?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0-08-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县政府已责成县房管局督促开发商按售房合同尽快向业主交房。另外,依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属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如发生争议可以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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