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周**   提问时间:2019-05-23
 标题:北师大静海附属学校办学性质到底是国家公办还是民办私立?
内容:

2018年北师大附属学校招生简章发布信息显示有40%公办学位,60%民办学位,具体见招生简章.

2019年北师大附属学校招生简章发布信息显示政府购买学位 电话核实说是纯民办办学性质,两年时间学校就从公办变成民办了!

有如下三个问题质疑:

这个学校到底是公办还是民办,还是公办兼收民办!

如果是有公办学位,就属于9年义务教育,就是国家的义务教育,谈不上政府购买学位的行为,因为义务教育是国家的教育法 购买学位是地方政府的普惠制待遇,性质完全不一样,不能拿着国家的财政补贴本该提供的义务教育 到了地方摇身一变是政府购买的学位。

从税法角度说义务教育属于不征税,政府购买学位是免税政策,免税是应该缴税只不过是给减免了或者政府出资了,不征税是根本就不应该收税 完全是两回事!

公办就是公办,民办就是民办,不同偷换概念,公办的事业单位待遇 实施民办的招生标准及收费标准。

第二个质疑的问题:如果北师大静海学校是纯民办 那应该是企业单位属于民企或私企 自负盈亏的事,教师工资及待遇应该是企业发工资 ,据招聘教师简章及电话核实调查了解,该学校教师有一部分是事业编制老师 一部分不是事业编制老师,如果有事业编制就是财政补贴发工资 就是国家的公办老师 也是公办学校的老师 应该是提供义务教育的义务的,但是2019年的招生简章明星体现出民办学校的招生标准,前后体制不合,拿着公办的待遇事业编制,确行使了民办的标准!

第三个问题:新招生进来的学生是混合编班还是分开编班?

团泊西区在建及部分交房的楼盘总共17个,整个片区没有公办学校合理吗?合适吗?唯一一个北京师范大学静海附属学校2018年还有公办学位今年就变成了民办学校了,到底是有没有义务教育了还是就是民办学校!这些都是互相矛盾的,办学性质含糊不清,办学义务不明,教师体制混搭!两种招生方式入学的学生上课方式是混和编班还是分开编班?都没有明确的说明!

附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6-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周**”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1.关于学校办学性质的问题。北京师范大学静海附属学校是体制创新型学校,学校类型为民办学校。2.关于教师编制的问题。根据协议,政府给予学校相应的公办教师编制和经费方面的支持。3.关于招生编班的问题。静海区政府提供一定的资源和经费支持学校发展,学校周边划定义务片区,按不超过总学位40%的比例提供相应义务教育公办学位,面向团泊新城天津健康产业园北部生活区内已建成的各小区(不包括还迁房)“双证(户籍、房产)”齐全的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学生全部混合编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教育局

2019年6月12日



尊敬的“周**”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一、您提到搬迁标准的问题,会按照既定的《杨成庄乡管铺头村实施土地整理及农民整体安置方案》执行。同时,在此基础上根据村民反馈意愿,也充分考虑了新增人口的安置问题。二、您提到未如期搬迁问题,主要原因在于还迁房建设未跟上进度。区政府对还迁房建设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导还迁房建设进度。在全力推动下,于2018年11月完成还迁房的竣工验收。乡政府委托有资质物业公司进场查验,反馈问题,督导整修。目前,正积极推进地下室储藏间、车棚等建设、问题点位的整修查验、配套管网的建设,按计划于6月底前具备还迁入驻条件。因还迁房交付迟滞,政府承诺给予村民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费。三、对未如期搬迁问题,虽因开发商滨海公司未履约如期交付,造成迟滞,但为村民带来的不便,作为政府部门深表谦意。目前已将还迁工作列为重中之重,全力推动,希望获取村民的理解与支持。四、您提到剩余分配资金问题,会按协议规定确保执行。虽然滨海公司混改,存在资金问题,但区、乡两级政府会多措并举、全力破解,保障资金。五、您提到的搬迁工作,在区政府的指导下,乡、村两级重点抓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协调推进还迁房进展,确保按计划时点具备还迁入住条件;一方面全力筹备还迁工作:一是破解资金瓶颈,保障与还迁相关的资金充足、就位;二是制定分房方案,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经民主程序后,予以实施。乡、村两级会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程序,确保在平稳的基础上,年内还迁,对村民实现妥善安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杨成庄乡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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