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孟**   提问时间:2019-05-18
 标题:房屋被拆无家可归
内容:

我们村十几户村民的房屋被房地产公司拆了,已经两年了。房地产公司违背承诺不履行合同并且在今年3月份恶意注销了其房地产公司,使的村民无家可归。请市长为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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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6-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 孟**”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5月23日



尊敬的“ 孟**”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按照区政府下发的《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静海区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村民住宅楼的实施意见》,建设村民住宅楼须由村委会依法申报,获批后方可建设。对此,镇政府将积极协助十一堡村委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另外,村民可以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独流镇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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