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孙*   提问时间:2019-05-16
 标题:对前期《农村房屋被拆,还老百姓公道》相关部门回复的进一步回复
内容:

您好!

以下内容是针对前期《农村房屋被拆,还老百姓公道》相关部门回复的进一步回复:

对于农村老百姓来说,村委会就是政府,村委会就是我党领导下的合法为老百姓办实事的直接机构。老百姓不认识其他高层次的间接机构和部门,只会和村委会及相关负责人打交道,老百姓没有那个能力也没有那个意识在和村委会打交道过程中质疑村委会的办事合法性,老百姓按当时普遍情况花钱办置了这个宅基地使用票据,村委会盖章了,说明双方认可并达成宅基地使用。而且村里100多户相同情况的村民,从08年到19年已经陆陆续续建立了房屋,改善了居住条件,这也说明,每个村民都有过幸福生活权利,当然,这也是政府奋斗的目标和义务。如果说票据使用“无效”,那村里相同情况的100多户村民房屋也无效吗?而且这种“无效”是普通老实本分的老百姓的错吗?在08年到19年间这11年间,为什么没有对这个情况进行有效的纠正呢?

回到我家的情况,我家四口人,但是现在还居住在上世纪80年的房屋中,三间房,特别是逢年过节,可以说是拥挤不够用。直到今年才盖房,也是因为今年我妹妹大学也毕业了,家里负担轻了些,老两口也该考虑考虑自己,舒舒服服养老了。但是由于有关部门的强拆,导致老两口不但没改善生活,还无端搭进去自己几年的收入,一看到那被拆的景象,老两口很不是滋味。从以上角度出发,我家盖房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作为一个合法公民,这些问题,我希望也是恳求有关部门直面问题,帮助解决,老百姓真是不容易。老百姓爱党,支持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相信党,相信政府给他们美好生活。

注:由于上个提案给老百姓回复的空间字数限制(不到100字),故新开一个把问题说清楚。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5-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工作人员经过认真调査核实,2019年我镇正式启动东六村平房改造工作,其中包括前杨村。对此,按静海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东六村村委会统一下达了“关于启动村庄拆迁改造工作,禁止抢建、抢占、抢种的通告”。在此期间我镇前杨村4户,后杨村2户突击建房。为此,我镇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并及时制止同时下达了《静海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通告》,孙荣先当时承诺立即停止施工,不再建设,但我镇工作人员走后又继续抢建,对此,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决定,我镇于2019年4月21日上午组织力量,依法对前杨村4户,后杨村2户的违建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另孙荣先持有的所谓“村委会提供的农村宅基地票据”是前杨村村委会在2008年村两委换届期间,未向任何部门申请,未经审批,突击发放宅基地的违法行为。对此,当时静海区国土局代表县政府下达《通告》废止,属无效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镇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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