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9-05-14
 标题:有了不动产登记证明,集体户口能否迁入所购房处
内容:

天津集体户口,买了团泊西区金科天湖的房子,银行给了不动产登记证明,可以把集体户口迁入房子所在地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5-31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5月20



尊敬的“ 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您购买的房屋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地址登记备案,可以将您的户口迁移到所购买的团泊西区金科天湖小区的房子上,可凭借购房合同、票据等相关资料办理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公安静海分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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