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武**   提问时间:2019-04-18
 标题:团泊鸿坤理想城购房有团购费,没发票没算在购房款里
内容:

尊敬区房管局及工商税务局,你们好,本人去年12月在团泊东区购入鸿坤理想城房子,当时购买洋房,开发商说有团购活动,交三万有优惠,但是没有发票,也没有算在购房款里,这三万是在现场扫描二维码支付的,收款方是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请问是否合法合规?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5-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武**”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4月25



尊敬的“ 武**”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核实,收入的3万元,为第三方收入,开发商并未收取,开发商按照结算的购房款开具发票并缴纳税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税务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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