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区房管局及工商税务局,你们好,本人去年12月在团泊东区购入鸿坤理想城房子,当时购买洋房,开发商说有团购活动,交三万有优惠,但是没有发票,也没有算在购房款里,这三万是在现场扫描二维码支付的,收款方是北京怡生乐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请问是否合法合规?
尊敬的“武**”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4月25日
尊敬的“ 武**”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经核实,收入的3万元,为第三方收入,开发商并未收取,开发商按照结算的购房款开具发票并缴纳税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税务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