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目前户口在河西区,在静海区工作,并在静海镇东城有一套房产,房产证是本人名字,该房产下没有任何人户口。妻子静海人,静海梁头镇非农业户口。孩子刚出生。为了孩子在静海东城上学,在不迁移本人户口的前提下,打算把妻子户口迁到静海东城该房产下。请问是否可以?
尊敬的“张*”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