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08年应招入伍,现以退伍,参军所在地是黑龙江省绥化市,我想咨询一下,如若我将户口转移至天津户口,到了规定年龄是否可以享受退伍军人安置条例每月享受的津贴补助待遇?还是说户口一转移待遇随之消失?是否有专门办理此项的单位?如有,是否与在津参军退伍后的待遇平等?现天津退役军人60周岁后每月享受的补助待遇是多少?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