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2019-04-01
 标题:静海区物业管理员薪酬待遇落实问题
内容:

尊敬的市长: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接收我们的书信!我们是静海区38名物业管理专职人员,于2014年由天津市民政局组织并由各区民政局统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同年10月份正式入职。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17]82号)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我们除应发工资,还应享受带薪年休假、防暑降温费、冬季取暖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等福利以及绩效工资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但截至目前,上述福利和待遇静海区均没有落实到位。经了解,市内六区、滨海新区、蓟州区等社区工作者待遇均已落实到位。我们一直坚信组织会给我们解决落实,可是期盼了一年四个月之久,目前区政府仍未把我们的薪酬以及补发待遇落实到位。我们的诉求是: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落实静海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的薪酬待遇并补发2018年各项资金。

尊敬的领导,4年多来我们一直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地工作在社区基层,好不容易等到了国家的好政策,但迟迟得不到落实。我们也有家庭、需要抚养孩子、照顾老人,有的家庭生活困难,有的急需公积金贷款购房等,生活压力可想而知!2017年6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也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可见党中央对社区基层建设的关注。恳请组织领导务必重视我们基层工作人员的待遇和保障问题,按照文件尽快落实,让我们社区工作者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再次感谢您(们)!热切期望您的答复!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4-11   是否超时: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4月10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关于我区社区物业管理员薪酬待遇落实问题。2018年底区长办公会议已经讨论通过,从2018年1月起执行。为保障此项工作的尽快落实,今年1月份,区民政局就提高社区物业管理员薪酬待遇资金问题,与财政部门进行了沟通。4月份初,区民政局向区政府上报了关于尽快落实社区物业管理员薪酬待遇的请示。下一步,区民政部门将积极争取区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争早日落实物业管理员有关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民政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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