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经**   提问时间:2019-03-20
 标题:关于辅警工资待遇问题的咨询
内容:

据我了解,公安部和天津市公安局早在2016年便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规定了辅警人员的工资要与每年天津市平均工资水平相同,即5000人民币左右,文件还规定了辅警人员的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请为我核实是否有此文件规定,盼复。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4-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经**”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3月27日



尊敬的“经**”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公安静海分局辅警实行劳务派遣模式,由辅警本人与静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天津市和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并由人社局派遣到分局使用。分局每月向和悦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支付一定金额的管理费,分局只是用工单位,非警辅队伍福利待遇的制定单位。经进一步核实,对于分局辅警待遇在津静海政纪(2016)37号会议纪要中,会议明确公安分局辅警工资待遇标准是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公安静海分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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