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聂**”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3月25日
尊敬的“聂**”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接到该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办理。经了解,您家老人在静海区静海镇上三里有一处平房,手里有80年代开具的准建证一张,现在此处房屋想办理产权证。 根据《天津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相关规定,您想办理的业务属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的首次登记,可以办理。所需如下要件: 1、村委会开具的拔地证明,需村委会、镇政府盖章(原件); 2、标准地名证明(原件); 3、测绘成果(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5、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6、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