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富力新城小区的业主,房子购买于2017年5月,2019年1月初已经交房,有购房合同等一系列购房手续。本人是天津市集体户口,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将本人的户口迁到住房上?同时,本人的宝宝已经八个多月,至今仍然没有落户,希望能够尽早和我一起落到住房上面,希望区有关部门给与解答和帮助,谢谢!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3月8日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您购买的房屋已在公安机关办理地址登记备案,可以将您的户口迁移到所购买的团泊镇富力新城小区的房子上,在您落户的同时,您的孩子可以办理出生落户。可凭借购房合同、票据等相关资料办理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公安静海分局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