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朋友两次反应在1月4日团泊观澜北苑25~28号号在无水无气情况下强行交房,且不府合交房条件,无两证一表。当时看到已处理两周给予回复,到现在相关部门未予理采也未回复。我们政府相关部门是"不想为,不敢为,不做为还是不能为?请问还要给市长信息反应才重视吗?细节决定成败。百姓无小事,小事不想做,还能做什么?待等回复!
尊敬的“张**”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2月21日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我委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团泊新城委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