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高**   提问时间:2018-12-24
 标题:对于11月27日反应的问题,相关处理部门工作推诿及不作为的投诉
内容:

尊敬的静海区领导:

本人于11月27日向贵处咨询与反应的关于团泊西区中昂安纳西小镇开发商捆绑车位售房的问题,于12月初由静海区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予以电话回复:回复内容为该事项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围,说是分配到他们这所以他们必须给我回复,但回复的结果就是不属于他们的管理范畴。

我想请问静海区政府相关领导,如果不属于这个部门的管理范畴那为何要分配给这个部门对我的问题进行回复?我是通过静海区政府的平台进行咨询和反应问题的,至于这个问题到底归属哪个行政部门,我们老百姓搞不清楚,应该由区政府的工作人员进行分派,。我们只是想反应和解决问题,请政府找一个能解决和处理这事儿的部门来对我们进行反馈。

但这个事情的处理结果,给我们的感受是,针对于老百姓反应的问题,是咱们静海区政府推诿不作为还是静海区房管局推诿不作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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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1-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8年12月29日



尊敬的“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此问题已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做好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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