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8-12-23
 标题:前毕庄村征地补偿青苗费待遇不公平,不平等的投诉
内容:

尊敬的静海区领导您好!

近期前毕庄村召开了代表会,研究有关征地补偿青苗费补偿给村民的方案。我是前毕庄村出嫁女,孩子出生以后的户口跟随我在前毕庄村。听村里研究决定像我们这种情况青苗补偿费只给30%,孩子只给10%。我们作为前毕庄村民为什么享受不平等的待遇。我们理应享受100%的征地青苗补偿。这不平等的规定从何而来,政府有监督的责任和义务,落实补偿资金到位。党中央强调的平等、法治、民主、和谐不应该是口号,更应该落实。

村里男的结婚户口在本村大人孩子都享受100%,女的结婚户口也在本村大人孩子也应是100%享受 ,如果任何部门这样做就是违反了男女平等,是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希望领导们为民做主!


附件:


171.54KB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1-23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8年12月29日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此问题属于土地确权问题,就此问题静海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非常重视,已研究多次,并且与村内进行了协商沟通。村内做出的决议已经过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现如今还需等待市内、区内对此问题的明确说法后再与村内进行沟通协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镇

2019年1月23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