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8-12-21
 标题:咨询静海区地税局购房退税问题
内容:

家人在静海区团泊购房,购房前10天左右唯一一套房在房管局办完手续,但是由于网上信息没有更新,导致团泊购房按照二套房上税。之前咨询静海地税局,可以持卖房契税发票和购房契税发票办理退税,但是由于联系不上买房人,房管局不给卖房的发票,能否持房管局办手续的卖房合同等文件,以及新购房的发票,去地税局办理退税手续。卖房合同文件也能体现买卖时间,而且该契税发票在税务局应该也有备案的。请和我联系,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1-1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8年12月27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请到我局征收大厅查询契税代征系统里的电子数据,如果数据存在,转让房屋缴纳契税填开日期早于新购房屋合同的日期,我局征收厅将受理退税事宜;如果数据不存在,可请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查询房屋档案,提档后来我局征收厅办理退税。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国税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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