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于**   提问时间:2018-12-17
 标题:静海镇西边庄村委会用集体财产还贷款
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西边庄村民,西边庄村委会计划用村集体财产还以前村里办企业的贷款,这些企业什么时候办的、都办了哪些企业村民并不知道具体情况,企业账目和企业最终去向没有公开过,村民没有获得这些企业的任何利益,当初办这些企业不知是坑了谁肥了谁。现在村委会要用村集体财产还这些不明不白的贷款损害了广大村民的利益。再者,村集体财产归全体村民共同所有,处置村民共有财产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让代表签字,而不召开全体村民会议,这剥夺了我们普通村民的民主权力。希望政府查清事实,维护村民利益,还村民民主权力,谢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1-04   是否超时:

尊敬的“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尊敬的“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村集体收入与债务应由集体承担,根据法院判决和集体决策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镇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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