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8-12-10
 标题:居民住房出租使用范围问题咨询
内容:

咨询:

领导好,我是静海镇禹洲尊府小区31号楼居民,现在有存在一个问题,一楼有两户房屋出租,其中一个在经营诊所,另一个是快递收发站,这样一来每天都有很多默认人员进出31号楼内,这样楼门口门禁系统等于形同虚设不起作用,而且经常遭到认为破坏,物业方面也只能是劝导,解决不了实际问题,问题依旧存在现在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这种居住房做诊所,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垃圾处理是否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快递收发站的消防安全是否符合规范,默认人频繁进入楼宇,其他住户的安全该如何报障?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2-21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8年12月17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此问题已派发相关部门,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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