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2018-11-29
 标题:静海交通队,不担当不作为
内容:

我于18年7月22日在静海区团泊东区,由于该道路地面指示标线错误,引导我有一处交通违章,我在8月9月10月11月四个月的时间里,多次与静海交通队联系,交通队只是回复市里没有复议通过,没有其它任何理由。其中在140月份通知我叫我自行与市里有关部门联系,我与市里部门联系后回复说不接受社会人员复议,只对政府部门进行解答。希望政府有关部门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道路标线错误是不是要我们老百姓买单,交通队就没有一点责任吗?交通违章复议真的需要4个月都没有合理解释吗?交通队秩序科的国家公务人员整天在干什么,怎么老百姓就要无条件为有关部门的错误买单吗?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9-03-19   是否超时: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8年12月4日



尊敬的“赵**”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内容已获悉。由于静海区团泊东区道路地面指示标线错误,为您造成违章,违法记录已被撤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公安静海分局

2019年3月19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