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8-11-23
 标题:建议迁走团泊湿地公园的污水处理厂
内容:

团泊湖和独流碱河已经规划为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团泊和独流碱河的生态环境修复不容易。

但是,在光合谷附近的湿地花园,并且周围也有一个观鸟台,靠北方向(独流碱河方向),有一个污水处理厂,这个污水处理厂的存在,十分不和谐。也对鸟类的生存带来潜在威胁。(附件中列出具体位置了)

陈台子污水处理厂属于西青行政范围管辖,这个当属静海的吧。

习大大也说过,转变思想,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

如果说大邱庄的落后产能行业的迁出需要大量时间和成本的评估,需要时间,那么这个存在的污水处理厂,仅仅只有一个,是不是可以尽早关停并转呢?

希望认真对待提出的建议,在这里能公开、详细的进行文字回复,而不是电话回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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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12-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政府

2018年11月28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认真调查核实:1、静海区生态保护红线勘测确界工作已于2018年上半年实施完成。您提到的团泊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位于团泊湖和独流减河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之外。2、团泊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2年批复建设,项目选址、物探、总体设计均符合规划条件,其中整体排水系统由天津设计院设计,临近独流减河边沟利于排放。3、团泊东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14年投入运营,承载着东区团泊镇还迁楼及商住小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任务,目前处理量约4000吨/天,执行(BD12599-2015)B标准,排水水质全部达标,不仅不会威胁鸟类生存,而且对于防治团泊湖和独流减河水体污染,改善提升周边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团泊新城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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