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程*   提问时间:2018-10-31
 标题:天津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证
内容: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达的文件《天津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中,有一条款项是在读研究生、博士生不能认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想咨询一下,现在在读研究生不能认定,毕业之后能再认定吗?如果不能认定,那现阶段的大学生之后也有会读研究生的,那读了研究生会被自动取消资格吗?以及,这次认定不了这个,对以后村里的土地以及社会福利等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感谢。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11-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8年11月7日

程*



尊敬的“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目前,我镇并未接到区级及上级相关部门关于在读研究生、博士生是否能够确认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或刚性政策。村民是否可纳入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标准由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根据法定程序产生,各村情况不同,各村标准不尽相同。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现阶段符合条件且可纳入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将来不符合目前标准时的调整政策、是否对社会福利影响,均未得到上级文件支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中旺镇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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