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8-10-17
 标题:我要种地我要吃饭还我土地
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唐官屯镇四街村民王**、我在唐官屯四街三星路口南500米道东有6分农田土地承包证上面写有地块位置到期时间是2027年12月31日、现正被建设小产权商品楼房、在没有通知没有补尝的情况下农田被变更地类性质了、请问领导这合法吗?请领导查清事实还我农田。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11-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8年10月22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核查,您父亲曾承包翟园0.6亩农用地,并由农村土地承包权属证为证,承包期至2027年截止,但未标明具体地块方位。另一方面,现建房处地类性质现状为集体建设用地,从村委会了解到,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自2007年至2017年曾进行多次变更,经过调解,四街村委会答应调配0.6亩农用地给您。您调配0.6亩建设用地的要求四街村委会表示不认同。如若您与四街村委会无法达成一致,我镇建议您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唐官屯镇政府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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