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陈**   提问时间:2018-10-15
 标题:关于静海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安排工作的问题
内容:

前面回复我已看过对劳动局的回复我不理解。

1、当时分配到劳动局是属于干部并且安排到下属企业时档案关系并未转走一直存放于劳动局。

2、企业改制对下属企业员工影响甚大,可是未听取意见甚至未通知我们就让我们自生自灭了符不符合规定。要求出示当时对我们去向处理的文件。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11-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陈**”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已派发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2018年10月22日



尊敬的“陈**”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 1、关于分配到企业工作问题。经查阅有关资料,您毕业后分配到原劳动局工作,后被劳动局安排到下属三产阳春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工作,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做好199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通知》(人发[1997]16号)文件中“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重点,要把国有企业、农业、教育等行业和部门放在毕业生接收工作的重要地位”的有关规定。 2、关于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2003年4月,阳春包装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改制,经当时劳动局党组会议研究:实行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四个方面与劳动局彻底脱钩,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职工问题由企业负责。您如再有疑问可向人力社保局咨询或前来面谈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社局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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