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钱**   提问时间:2018-09-19
 标题:燃气取暖开口费属不属于违规收费
内容:

请问 静海区内楼房天然气供暖缴纳的燃气开口费属不属于违规收费?如果属于是否会退还给居民?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09-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钱**”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政府
2018年9月26日



尊敬的“钱**”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核实,您所居住地址为西城区南泰楼,2011年南泰楼实施集中供热补建改造,按我区原有老住宅楼补建集中供热工程有关规定,该网民交纳了入网费。2017年,按照《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津政发[2017]38号)和《静海区居民煤改燃资金补贴办法》(津静政发[2018]7号)工作要求和规定,区政府推动静海禁燃区内未供热居民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对采用集中供热补建方式改造的,由区财政对相关供热公司进行补贴,居民不承担费用。您是在2011年入网供热缴纳入网费的,因此,您的情况不属于2017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的范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建委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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