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家里老人从生产队期间就在原府君庙公社五金综合厂上班,从一开始的记公分到后来的赚工资,工龄累计工作了20余年,直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工厂倒闭,卖给个人所有。当时年龄50多岁,不到60岁。当时工厂倒闭工人也未取得任何补偿!请领导明确细致的回复下,像这种当时归政府所有的企业,现在健在的人能否享受退休或经济补偿?如果不能,是否有什么政策规定。
尊敬的“肖**”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经核实,90年代初,因综合厂经营不善濒临倒闭,大部分工人陆续离职,离职时均没有得到补偿。关于经济补偿方面目前尚未出台相关政策规定。该乡办企业职工由于离职后未参加工作,所以不能按照国家现有关规定享受其养老退休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良王庄乡政府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