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8-08-08
 标题:再问:为什么不给事业人员发放绩效考核奖?
内容:

首问见附件。绩效办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1问:市绩效考核要求中发放范围为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是否写明考核事业人员但就是不发给绩效考核奖?(要求公布市绩效考核要求)

2问:参加绩效考核的单位中的公务员,未从事考核工作,为什么可以发放绩效考核奖?

3问:连绩效考核都没有参加的单位中的公务员仍给发放绩效考核奖,发的还是“绩效考核奖”吗?

4问:既然不给事业人员发绩效考核奖,凭什么还要以发放绩效考核的公务员的标准考核业务工作繁忙的事业人员?

希望得到正面答复,如果得不到满意答复,我将保留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的权力。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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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09-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6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现回复如下:一、市绩效考核要求中没有关于事业人员考核奖励的相关内容。

二、参加绩效考核的对象为相关单位,是对被考核单位工作的综合考核。各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按照考核兑现绩效奖励。
三、绩效奖励是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发放的。

四、事业人员按相关规定也要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绩效办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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