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崔**   提问时间:2018-08-06
 标题:小区养狗扰民,请解决!!
内容:

尊敬的领导,现在居民养狗已经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狗咬伤大人小孩的事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和谐社会!建议公安城管物业管理部门,对养狗问题高度关注,小区不得养大型犬,养狗必须有证,外出必须栓狗,养狗人必须登记信息在小区进行公示,避免出事后狗主人不认账!对无证的狗或没有打针的狗必须坚决捕杀!!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09-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崔**”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尊敬的“崔**”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我局已责成巡警三大队要求各派出所严格按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及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加强辖区犬类管理,同时电话通知东城派出所加强治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公安静海分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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