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教育局回复:
第一,我方按照建筑管理规定与总包方签订固定格式的施工合同,付款方式按照国家规定最终结款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及保质期结束后。而分包队伍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因为工序缓急、大包清包、利润空间大小等的不同,结款方式是不一致的。因此,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付款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总包单位以此借口是站不住脚的责任转移,分包单位对此类说法是应该明确拒绝的。
第二,我方告知了施工现场甲方办公室地点,请举报人了解清楚上述合同细节,到甲方办公室面谈磋商。我方会就合同细节责无旁贷的帮助举报人处理好相关问题,并督促总包落实。
第三,如果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我们会按照相关政策直接对话总包处理。如有难处,我们会直接用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解决。
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对甲方办公室所有人员进行了叮嘱,如遇您或者其他有相关问题诉求的,请积极接待,并对有关问题积极落实。同时,约谈了龙建公司项目部人员,了解到他们的下属施工单位和人员,没有向他们有反映此类情况问题的。
截止到2018年8月13日,我们没有接待到您或者相关委托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政府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