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领导同志们,你们好!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法治国家。但一些人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与国家法律抗衡。平墅华府南面的再建二楼,是在居民区中建立的违法建筑。我已经反映多次,但政府方面的回答就是“多次没收施工工具”。没了。实际每天都在施工,占道。真是“有作为的好政府,好官员啊”。我们老百姓就想知道,这么建设楼房有没有:用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证”,如果有我们老百姓无权干涉,因为合法。如果没有就不合法。政府也不管,就这样敷衍老百姓。你们可真行。这难道不是在职不作为?在职乱作为的表现吗?请区领导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