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8-07-24
 标题:投诉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及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
内容:

本人为中惠团泊湾业主,因小区管理混乱,私搭乱建情况严重。近日得知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及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依法强制拆除违建,大力支持。本人看到小区其他住户违建处明显粘贴了违建拆除决定书,觉得政府工作做得细致到位。我家没有任何私搭乱盖情况,也没有粘贴违建拆除决定书。谁知今日,物业通知,我家小院围栏被推,围栏高度没有明确规定,邻居家围栏高度与我家一致,确被保留。在没有告知,没有规范标准的情况下,政府的这种行为就是强拆,我不能接受,望有关部门调查后给予解释。


附件:


6.03MB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08-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团泊新城委回复,关于中惠团泊湾违建治理工作是按照《天津市五年拆违工作方案》,结合《天津市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小组转办群众信访举报督办单》内容,经审批局、房管局、规划局、综合执法局、团泊镇和团泊新城委研究,并报区政府同意,落实治理工作。针对中惠团泊湾违建,已于2017年6月、2018年4月和2018年7月20日对中惠团泊湾违章建筑进行张贴通告。目前护栏圈占小院类违建已拆除52处。团泊新城委对后续治理违建计划下一步跟进开展,确保小区内违建治理工作取得圆满。(附: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

拆除中惠团泊湾住宅小区违法建设决定书

中惠团泊湾 业主:

你处房屋存在私搭乱建情况,违反规划设计。为保证团泊新城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社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天津市静海区团泊镇人民政府和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将依法强制拆除违建,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业主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 天津市静海区

团泊镇人民政府 团泊新城开发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19日 2018年7月19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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