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常**”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0日
尊敬的“常**”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民政局回复,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解决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试部队退役人员生活困难的通知》(津民发[2011]80号)“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非从业的原8023部队和其他参加核实验军队退役人员,年龄不满60周岁的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应按年度连续缴费,政府每年给予500元定额补助。年满60周岁时连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所差年限缴费,政府按每年500元标准对所差缴费年限给予补助。”因该政策2011年出台,您父亲已年满62周岁,所以不享受此项政策补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