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吴**   提问时间:2018-05-04
 标题:人才引进,买房落户的要求?套数及贷款买的要求
内容:

房管局窗口 人才引进落户 购房有何要求 在河北有一套 两套 房 ,然后再在静海买房落户,各是什么政策?是全款购房?还是限购?可不可以贷款购房?另外,在河北的房产是贷款购房的,再在静海买房落户,是什么政策要求?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05-16   是否超时:

尊敬的“吴**”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尊敬的“吴**”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国土分局回复,工作人员与您电话取得联系,了解到您现在是外地户籍,且在本地没有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发国[2017]48号文件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近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证明。您表示自己不符合购房条件,不具备购房资格。建议您在取得本市户籍以后再考虑买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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