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8-04-22
 标题:建议在团泊湿地实验区增设健身步道
内容:

近日国家发布《百万公里健身步道工程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力争在全国每个县(市、区)完成300公里左右健身步道建设。方案提出建于河畔、田园、庄园、山林、郊野等区域,与公园绿地建设有机结合。

建议在团泊湿地实验区增设健身步道,将生态建设与健康生活的理念结合,让市民享受到绿水青山宝贵资源。(按照规定,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内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可适当开发建设。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面积62.70平方公里(核心区10.67平方公里,缓冲区5.5平方公里,实验区46.53平方公里)。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04-28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团泊新城委回复,目前尚未规划,此建议很好,但新城委需报政府规划,报鸟类保护区管委会共同研究,请给予时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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