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我是团泊镇泊湖林奇郡的居民,我们小区采暖是自家燃气供暖,我想问一下,天津市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执行是否包含我们小区,治理空气环境,蓝天工程是需要我们政府及市民共同努力的,但我们现在购买燃气价格还是执行阶梯气价,是不是和(津政发2017~:38号)文件相互矛盾?我也咨询过相关部门,回复说法不一,在这里问一下市领导,这是为什么呢?
尊敬的“贾**”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团泊新城委回复,经与燃气公司沟通,《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津政发[2017]38号)“煤改气”气价适用于老城乡改造,新建城镇不享受该政策。团泊新城东区属于新建城镇,仍执行阶梯气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