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了解到对于购买新湖公寓二手房的购房者静海银行不予以发放贷款了!只能全款购买。导致交易量急速下跌!购买新湖公寓的大多都是低收入的年轻人。为什么金融政策不予以这部分人刚需买房支持呢?克强总理讲要保护产权所有者的权益。对于国家颁发产权证书的住宅为什么要受到银行的限制呢?希望当地金融部门管一管。保护业主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尊敬的“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金融局回复,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区金融局工作人员向静海农行工作人员了解银行信贷相关政策。目前,银行机构开展个人房贷业务,必须与项目开发商合作。由于新湖公寓项目开发商未与农行等多家银行合作,造成静海区内多家银行不能在该项目上为个人购房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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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