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杨成庄乡镇政府回复,杨成庄乡管铺头村从2009年启动整体开发,目前还迁楼已建设完毕,幼儿园、小学等配套设施正在加紧施工,2018年9月将建成并交付使用。根据您反映情况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结合还迁安排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相关措施,提出具体要求。现向广大村民说明如下:
(一)关于“租房费”问题。“租房费”问题在《杨成庄乡管铺头村实施土地整理及农民整体安置方案》中没有约定,但经过区领导小组充分研究,考虑实际情况,决定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向村民发放2014年至2017年共计四年的“租房费”,发放范围为开发户口截止日内且在本村拥有合法房产的人群;发放时间:待整体搬迁并将原房屋拆除后,一次性发放到位。
(二)关于您商业用房租赁费问题。鉴于管铺头村商业用房现状,经过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200元/㎡•年的标准,一次性发放3年的商业用房租赁费,待整体搬迁并将原房屋拆除后,打入村共管账户。
(三)关于渔池评估补偿问题。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2400万元渔池补偿款打入村共管账户,此款项归管铺头村集体所有,用于解决管铺头村开发补偿遗留问题。
(四)关于新增人口还迁安置问题。新增人口的住宅需求,结合全区实际,另行制定办法。
(五)关于农民就业基金问题。以2009年11月10日(整体开发截止日)为截止日,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将资金打入村共管账户,由集体统一管理,用于就业、再就业培训。
(六)关于夹河套、独流减河耳河补偿问题。管铺头村夹河套土地为管铺头村集体所有,在管铺头村整体开发时,已被征收并给付了补偿。独流减河耳河为区管河道,其权属为国有,不属管铺头村集体所有,因此不存在补偿问题。
(七)关于有关人员土地综合补偿款分配问题。管铺头村部分未分配土地综合补偿款人员资格认定问题,由村“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定,严格按照土地补偿款分配政策执行。
(八)关于社会抚养费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任何村的任何人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乡计生办上报区计生委追缴,拒不缴纳的,移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关于社会保障金、青苗费、区片土地价格上调、宅基地永久保留和每方土提取1块钱问题。
1、社会保障金。这项资金,已于2010年2月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
2、青苗费。村民要求发放2013年以后的青苗费,没有政策依据。因为,截止2012年,管铺头村土地综合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村民手中,土地已与村民脱钩,所以,不能再向村民发放2013年以后的青苗费。
3、区片土地价格上调问题。《关于实施团泊新城规划区内村庄整体改造的指导意见》(静海政发〔2008〕14号)中明确,“为平抑区片地价上涨,避免造成前后征地补偿不一致,对村庄占地以外的土地给予1万元/亩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包括机井、河渠、闸涵等)补偿费,并以此作为今后土地综合区片地价上调后,平衡前后不同时段土地综合补偿费用的调节手段,使前后被征地的村每亩土地得到的综合补偿相一致。”目前,管铺头村实际征地价为3.5万元/亩。团泊新城征地区片价为3.4万元/亩,尚未超过开发征地价格,不存在土地价格差价问题,因此,也不存在补齐土地价格上调差价的问题。
4、宅基地永久保留问题。管铺头村宅基地已包含在被征地范围之内,且村民已签字确认。因此,宅基地不能永久保留。
5、每方土提取1块钱问题。2015年9月15日,杨成庄乡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了《关于建议落实团泊新城西区建设项目管理机制的报告》,其中提到“让项目占地村参加土方工程招投标,占地村有能力干的,同等价格尽量让占地村干,占地村无能力干的,按每方土1元钱的标准交占地村用于公益事业”。当时县委、县政府没有给杨成庄乡政府批复,此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每方土1元钱问题”说法不成立。期间,个别村民据此扰乱施工秩序等行为是违法的,施工单位也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市有关领导也就此问题作出批示,要求立即整改。据此,对“每方土1元钱问题”的要求不予考虑。但是为了保障村拆迁之前的公益事业发展,村“两委”可以提出申请,由乡政府协调团泊新城委和滨海团泊公司给予支持。
(十)关于土地平均地价不平衡问题。2009年9月30日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与管铺头村委会签订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编号2009-70)和《管铺头村综合补偿协议书》(协议编号2009-70-1),经过村民代表表决、启动了管铺头村整体开发工作,且村民领款时都已签字。土地综合补偿款已按协议约定发放到村民手中。就管铺头村土地收益差异问题,考虑到前后政策衔接的复杂性和区域平衡问题,此事事关重大,涉及法律、政策等多种复杂因素,因此,区领导小组将进行专题研究。
为更好了解群众诉求,经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管铺头村还迁工作组,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有威望的党员和村民代表组成,小组成员不超过9名,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并在村级活动场所设立专门接待办公室。主要负责记录、整理、答复村民反映的还迁工作相关问题。对村民提出的意见,村“两委”能够研究答复的立即答复,一时不能答复的,按相关议事程序议定,需要报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由村工作组及时上报区领导小组。今后,凡是越级上访反映还迁建设问题的,各级党委、政府一律不予接待。
在满足村民合理诉求、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针对扰乱施工秩序、勒索施工单位、阻碍施工建设等违法行为,将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对为达到个人不可告人目的,借助反映还迁房相关问题,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集访、缠访、闹访、越级非访,扰乱政府正常办公秩序的,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希望广大村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与我们共同努力,让大家早日搬入新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