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孙**   提问时间:2018-01-16
 标题:菊芳竹沁园物业不作为,服务质量差,建议更换物业
内容:

小区车辆随意停放,占有消防通道,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无摄像头,出现问题后,反应给物业,物业以无摄像头为理由推脱,所有后果都业主自己承担。小区及楼道内广告太多,物业也不管理。垃圾车剐蹭私家车现象很多,找不到根源。物业费从未拖欠,建议提高服务质量,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而且从未知晓业主委员会的任何工作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01-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孙**”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房管局回复,相关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回复如下:1、小区车辆随意停放,占有消防通道,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物业公司会进一步加强对停放车辆的管理,对劝阻无效的上报公安消防部门。消防安全隐患事关人民生命安全,物业公司无执法权,建议咨询公安消防部门。
2、对于小区内摄像头不能覆盖全园区的问题,物业及时上报业委会,经业委会研究决定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更新改造监控系统,目前程序正在进行中。
3、楼道内广告派保洁班长查看,保洁工作加强加细。
4、经核实没有证据证明垃圾车刮蹭私家车,但是物业会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管理与其负责人沟通安全行驶、避免刮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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