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刘***   提问时间:2018-01-14
 标题:防火防盗,应该从住宅管理,希望尽快处理
内容:

我居住在静壹城小区,苦恼的是一楼都做买卖开饭店开超市,卖门的,人来人往,电梯未上锁,谁都可以上下,经常在家里,突然进来推销防盗网,家具门的人,不在家的时候推销人员就把广告从门下塞进去,很乱,也不安全,开饭店的用火很危险,希望政府尽快管理清除不合法的经营。

谢谢等待佳音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02-06   是否超时:

尊敬的“刘连付”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



尊敬的“刘连付”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房管局回复,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春海园19号楼1门101、103室业主将房屋出租。分别开办奇缘饺子馆(101室)和亮哥麻辣烫(103室)。根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将住宅楼房中部分住宅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对此,房管局依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该两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房管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2月2日到春海园19号楼1门101、103室张贴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春海园19号1-101室业主和103室业主告知其对违反《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的行为立即进行限期改正。逾期不予改正将由综合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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