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8-01-04
 标题:反映无果相关部门不予处理,群众难以倾诉
内容:

静海镇二街居民楼1号楼院门口有私安地锁,反应2个月相关部门不予处理,等于是同意随意私自占用公共用地,那是不是都可以这样,相关部门给与的答复是以拆除,事实并非如此,希望有关部门给与说法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01-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静海镇政府回复,您反映的地点共两个地锁,已经拆除一个,但另一个一直有车辆在上方停靠,静海镇政府不是车管部门,对车辆没有管理权,只能通过拨打114或询问附近居民,但均未果,我们会继续联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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