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8-01-02
 标题: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董庄窠村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乡董庄窠村民,习大大领导下的顺民,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村没有房基地,我是1983年出生的,我都没有房基地,习大大,从我这一辈就没有,我的孩子也没有,到现在买不起楼,我现在没钱买房。

我们村整体开发承诺2017年12月31号入住,村领导已经承认合同合法,有理有据,有图有真相。到现在楼都没有盖,也不知道在哪盖。2016年扣了我们每人28000元,说是楼下来,买平价楼的钱。到现在楼也没有,钱也扣了,地也没了,他们已经违约了,按照合同应付我们%5—10%的违约金,请求领导维护老百姓的利益,还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说法。

如果说楼给我们盖不了。请把地,还给我们!允许我们在村里给下一代合理的房基地可以盖房的那种。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8-01-12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9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杨成庄乡回复,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取得联系,董庄窠还迁楼选址已确定,选址位于常海道东侧、北华南路南侧、千岛湖路(康宁津园)以西地块,该地块紧邻董庄窠、闫家塚两村,用地性质符合规划,交通便利、位置优越,与康宁津园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以还迁促拆迁,提升新城的整体形象。滨海团泊公司正依据村民选房结果办理还迁楼土地规划建设相关手续和楼房设计工作,2018年1月8日,团泊新城委向乡政府过函《关于董庄窠、闫家塚两村还迁房建设方案的函》(团泊新城函字【2018】4号),明确“克服一切困难,还迁楼建设于18年3月底进场施工,同步进行勘察、土方工程作业、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实际进度和详细施工计划市民也可咨询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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