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房管局回复, 该小区的电梯是于2017年7月进行的年检,年检后将标识复印件贴至电梯内,因在11月份发现标识不全补充,但错将上年标识复印贴在电梯内。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立即于2018年1月4日早上,将年检标识复印件重新张贴在电梯内。项目经理对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表示道歉,并认真接受业主监督。
电梯内没有监控装置问题,因项目入住时开发建设单位未配置监控系统,如果要求安装,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提出建议,组织受益业主进行研究或以发放表决票的方式征求意见,决定是否安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