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2017-12-22
 标题:义务兵期间第二年优抚金到底是多少
内容:

我是唐官屯镇户籍的一名退伍老兵,根据政策每年地方要给家里有参军的家庭优抚金。退伍之后很久第二年优抚金才发下来,而且数目很蹊跷,别的乡镇都是19500,只有唐官屯镇是18000。给唐官屯人武部打电话说是其他乡镇均为自己镇政府补贴。对此事感觉很蹊跷。请给唐官屯镇20名退伍老兵一个合理的解释

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12-2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关于您反映义务兵期间第二年优抚金金额的问题,据区唐官屯镇政府回复,已与您电话取得联系,唐官屯镇武装部因未收到提高家庭优抚金待遇相关文件,今年仍按照2016年发放标准,即每户每年18000元进行发放,联系静海区民政局、静海区人武部,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津民(2016)68号文,文件要求今年每户每年提高到19500元。在确认无误后,唐官屯镇联系应在今年发放家庭优抚金的人员,进行补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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