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关于您反映义务兵期间第二年优抚金金额的问题,据区唐官屯镇政府回复,已与您电话取得联系,唐官屯镇武装部因未收到提高家庭优抚金待遇相关文件,今年仍按照2016年发放标准,即每户每年18000元进行发放,联系静海区民政局、静海区人武部,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津民(2016)68号文,文件要求今年每户每年提高到19500元。在确认无误后,唐官屯镇联系应在今年发放家庭优抚金的人员,进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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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