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公车办回复,1、静海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于2016年10月完成,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进入收官阶段,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完全按依照《静海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静海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均已妥善安置。
2、针对您提出的副处级领导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私占司勤人员的问题,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采取抽查的形式进行检查,并于近日印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十个严禁”的规定》,严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纪律,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行为,抑制并杜绝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苗头现象。12月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照市里的安排和要求,也作为静海区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2018年的重点工作,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标识化、定位化、智能化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核定保留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纪律,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监督力度。
3、区纪委作为党内监督机关,时刻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教育,对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重要和复杂案件进行处理。
4、针对借调司勤人员和占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静海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正在进行车辆处置阶段,国有企业公车改革正在进行方案审批阶段。按照市里和区领导的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12月14日、15日、18日由领导带队,对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了公务用车使用问题的专项检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