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 李**   提问时间:2017-12-14
 标题:楼宇对讲机损坏多年,物业不作为,拖延至今未维修
内容:

之前曾经反映过这个问题,太细致的过程就不说了,看附件的图片吧!政府于2016年10月11日进行答复“据区房管局介绍,该项目楼宇对讲机及系统确实存在问题。目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已研究决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至今楼宇对讲机仍然未修,处于损坏的状态。现在小区九同物业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和我们业主沟通欠缴物业费的事宜,表示物业不存在过错,没有维修楼宇对讲机的义务,就算在保修期内是由维保单位维修的。2012年11月打电话给物业报修的时候,并没有告知业主是需要维保单位维修的,也没有告知业务维修单位的联系方式,只是贴出公告需要维修(见附件),2013年6月又贴出保修期已过需要业主掏钱维修,业主因物业不作为,故意拖延所以未交物业费,但绝对不是无理取闹,只要物业能掏钱修理对讲机,各位业主会主动交物业费的。我们业主退一步,就算动用维修资金的话,也是花我们的钱,2016年10月至今一年的时间了,楼宇对讲机照样没修好,请政府具体了解情况,维护业主权益,物业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工作,切实为业主着想。物业不用请律师,业主们不是不讲理的人,只要物业解决了楼宇对讲机的问题,自然会交物业费的。请物业仔细检查小区内摄像头的问题,有损坏,及时维修。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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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7-12-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静海区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我们会及时向您反馈处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尊敬的“李**”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获悉。据区房管局回复,已与您电话取得联系。房管局立即进行处理,回复如下:物业公司称,竹沁园小区楼宇对讲门因质量问题及部分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物业多次进行维修,因不能彻底维修好,只能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予以维修。该问题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一直沟通。直至今年9月8日完成第一步更新改造方案的制定。依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使用程序共有六步骤:制定方案,业主确认,办理备案,开户划款,竣工验收,决算核减。现已经完成了两步,接下来,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将继续按程序进行。您反映的摄像头损坏问题,此次维修事项中也包括。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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