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内开会要求报送临时工工资信息,该会议内容掌握人数较少,未向社会公开化,未经认真社会调研,因为协勤问题直接卡死所有司勤人员
2司勤人员五花八门,所干的工作种类较多,本来就不是同工,为什么要同酬?你们有每天加班十点或12点的经历吗,谁陪着领导早出晚归周末不休息?
3个别人员工作期间,几年甚至十几年单位未能缴纳养老保险。本身是违纪违法行为,是不是签订新合同后都能一概而论,把所有非正常遗留问题全部抹去。
4个别群体,公务车辆改革涉及到司勤人员安置方面,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纪委监管。已行成合同,如果工资高于平均线也属于国家明文规定的行为,凭什么要被协管员拉低
5已经和单位签订合同的,就不算了?重新签合同的,才能是正规临时工?劳动法说了不算?这种规定请问是哪位区领导规定的?
临时工集体庞大,解决问题无非就是各管各的,依法赔偿,依法安置。统一临时工的工资待遇问题本身是无脑的政策。这里面要搞清楚,岗位实际工作,历史遗留问题,拖欠保险问题,安置转岗问题,赔偿问题……
未经调研,就可以拿出全区正规后的临时工工资,请问这工资是统计部门还是社科部门测算的?再次,请领导行政慎重,多接接地气,不要再整什么临时工。人事代理、工勤编和工人编可以用,这就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式。参公参事待遇也是行的通的。而不仅仅是:静海某群体真老实,没怎么样的。问题暴露了,就不是这么简单。不要让一纸公文儿戏话!